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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局对喷漆规定

文章出处:未知 人气:发表时间:2020-01-01
各地规定不同,以山东德州为例:
 
根据《汽修行业环保治理企业(业户)须知》
三、以申请环保手续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为基准,5000平方及以上的,无论是否涉及钣金喷漆项目,都要做报告表,由第三方机构做环评报告,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相关文书证明,经营方为合法;
 
5000平方以下的,填写登记表备案,企业(业户)取得环保备案登记号,经营即为合法。涉及钣金喷漆的,不论面积多少都必须符合市环保局、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《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整治规范要求》(德环办字〔2017〕138号);
 
喷漆作业要三房齐备,设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喷漆房、调漆房、打磨房,打磨房需要独立建设,三房必须密闭,配齐污染防治设备设施、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,达到两个90%;
 
一是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收集率达到90%,主要表现为作业时打开作业房间门闻不到刺激性气味,二是废气处置设施进气口、出气口要留有检测设备安装位置,出气口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比进气口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低90%。
 
仅涉及危险废物处置的,营业场所面积5000平方及以上的,填写报告表、履行环评手续;5000平方以下的,填写登记表备案,取得环保备案登记号,交通运输部门予以认可。
 
五、已许可的各类汽修企业(业户)钣金喷漆、危险废物等环保治理的完成时限为9月底。以上企业(业户)涉及钣金喷漆作业、危险废物处置等环保治理项目,交通运输部门检查发现环保不达的,抄告环保部门,由环保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,责令9月底前完成整改;
 
逾期未完成整改的,从10月份开始,环保部门下达停业通知书,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,抄告工商部门撤销营业执照、抄报属地政府予以关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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